号: 003187587/202203-0006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3-15 发布日期: 2022-03-17 15:34
文  号: 宿政办秘〔2022〕7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农发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900713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17 15:3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7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宿政秘〔20227

 

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宿州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2年3月15日


宿州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进一步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统筹解决好农田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等方案的通知》(宿农工组办﹝20211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要求,以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为主线,按照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的思路,用三年时间全面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强化田间沟渠系统治理,不断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维护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补齐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最大限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市三年计划治理农田197.98万亩,202220232024年分别治理80.17亩、61.67万亩、56.14万亩。到2024年,全市841个灌排能力较弱的小型农田灌排片区灌溉保证率达75%以上,排涝标准提高到5年一遇以上,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全市农田新增除涝面积37.12万亩,改善除涝面积124.88万亩,新增灌溉面积45.9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8.7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10万亩。

、治理重点

(一)系统治理、成片推进。突出中小沟疏通整治和桥涵闸配套重点治理支渠到田间的灌溉系统和田间到大、中沟的排水系统等毛细血管,注重生态护坡建设,使农田排灌系统相通相连。加强井灌管道输水系统建设,提升全市农田灌排能力,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突出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建设,重点针对汛期农田内涝情况,以乡镇为单位,做好涝点摸排梳理工作。兼顾抗旱需求,根据轻重缓急,按乡镇分年度落实治理计划安排。

(三)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农田节水减排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做到建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内容

(一)灌溉工程。建设支渠及以下各级渠道、建筑物、设施等。2021-2022年度计划修建渠道209.37公里,其中护砌长度129.21公里渠系建筑物1951处;2022-2023年度计划修建渠道66.48公里,其中护砌长度35.50公里渠系建筑物80处;2023-2024年度计划修建渠道54.18公里,其中护砌长度33.38公里渠系建筑物71处。

二)排水工程。实施排水沟系清淤整治新建与更新改造桥、涵、闸等配套建筑物、低洼易涝区小型排涝泵站等。按5年一遇除涝标准,2021-2022年度计划疏浚清淤排水沟1902.32公里,配套建设建筑物4988排涝泵站68大沟闸42座;2022-2023年度计划疏浚清淤排水沟1595.01公里,配套建设建筑物2531排涝泵站2大沟闸8座;2023-2024年度计划疏浚清淤排水沟1462.44公里,配套建设建筑物1844排涝泵站3大沟闸58座。

三)水源工程。修建灌溉泵站、灌溉机井、整治塘坝及引水闸等。2021-2022年度计划修建灌溉泵站31座,新打灌溉水源井1460眼,清淤、扩挖整治塘坝234座,配套建设引水闸58座;2022-2023年度计划修建灌溉泵站3座,新打灌溉水源井1508眼,清淤、扩挖整治塘坝239座,配套建设引水闸20座;2023-2024年度计划修建灌溉泵站1座,新打灌溉水源井1586眼,清淤、扩挖整治塘坝245座,配套建设引水闸20座。

(四)高效节水工程。实施节水灌溉,2021-2022年度计划建设管道输水灌溉面积2.97亩,喷灌面积1.52亩;2022-2023年度计划建设管道输水灌溉面积0.09亩,喷灌面积0.10亩;2023-2024年度计划建设管道输水灌溉面积0.05亩,喷灌面积0.05亩,微灌面积0.5亩。

列入2022-2024年的宿州市重大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规划的其它工程建设,由县、区政府统筹推进实施。

五、资金筹措

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三年计划总投资64190.92元,其中2022年计划总投资32925.02元、2023年计划总投资16139.82元、2024年计划总投资15126.08元。

(一)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设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对除高标准农田、重大水利工程等项目外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财政补助。

(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创新投入机制,进一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三)受益主体筹资投劳。引导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农田受益主体筹资投劳。积极鼓励农民群众投资兴建自身承包地的田间配套小桥涵,实行自主投资、自家所有、自行管理、自身受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级成立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田水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发动、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县、区人民政府是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牵头抓好高标准农田和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工作,水利部门负责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筹集与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镇村作用,精心组织发动农民群众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二)整合资金,确保投入。各县区要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要积极引导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受益主体筹资投劳,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根据县区年度农田水利绩效考核情况,市财政可统筹安排农田建设资金对考核优良以上的县区予以奖补。

(三)科学规划,讲求实效。各县、区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和特点,兼顾需要与能力,区分轻重缓急,做到建管并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综合治理,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美丽乡村相结合,提高农田水利建设的综合效益。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起,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切实维护和巩固好农田水利建设的成效。

(四)明确责任,强化管护。本着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资金,压实管护责任。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调动受益主体、镇村的积极性。乡镇要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探索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组织,明确农户对其承包土地范围内工程应承担的管护责任,对治理后的中、小沟的沟边、沟坡和堤堰统一保护利用,确保工程建好、管好、用好,真正发挥效益。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做好农田水利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和新媒体,结合近年农田、果园内涝的教训,大力宣传治理农田内涝、好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引导人民群众关注农田水利建设、爱护农田水利设施,努力营造全市上下重视农田水利建设、齐心协力扎实做好农田内涝治理的良好氛围。

(六)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各县、区要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立足于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尽早开工、加快建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汛前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确保工程建设进度的同时,严把质量建立评比表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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