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作物秸秆收储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8 09:44 编辑:龚雪 来源: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字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宿州市农作物秸秆收储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8

 

 

 

 

宿州市农作物秸秆收储场所消防安全

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农业农村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省、市安委会要求,结合全市农业领域消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作物秸秆收储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重要措施和省安委会105项工作举措,结合当前“三夏”期间秸秆收储安全和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力抓好秸秆收储场所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整治范围和重点

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作物秸秆收储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按照《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村沼气和秸秆能源化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宿州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相关业务工作,重点在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制定值班制度、消防设备齐备等方面开展重点督查。通过进一步规范全市秸秆收储点消防安全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提升防范火灾隐患的能力。

工作安排

摸底排查。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于5月底前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摸底,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及时对本辖区有关单位、企业、农户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明晰项目业主主体责任,动员业主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6月底前,各县区要在业主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辖区内各类秸秆收储场所进行全面隐患督查,确保排查范围清晰、问题摸排准确、不留死角盲区。

(二)整改规范。8月底前,各县区要对前期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整改规范,开展“回头看”,消除安全隐患,不留后患。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

(三)巩固提高。9月底前,各县区根据前期摸排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短板,在秸秆储存、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环节规范化管控。要因地制宜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市秸秆收储中心覆盖面广且秸秆量大,为保障秸秆收储各项安全措施落细落实,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深刻认识收储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对照职责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要求落到实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到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空、工作不间断。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做好大检查工作的进度安排、节点把握、任务落地、人员调配、条件保障等。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秸秆收储中心安排专人执勤,做到全面看护;县区要组织人员对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落实,明确整改清单和整改时限,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明白纸、宣传挂画、农村广播等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操作使用、科学施救等安全生产常识。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加强消防安全活动的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同营造重视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区于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10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宿州市农科教办公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