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19年度农村改厕绩效自评情况

发布日期:2020-01-19 16:06 编辑:陈宇 来源: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字号:

宿州市2019年度农村改厕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农工办函〔2019〕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宿民生办20196号等文件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各县区自查自评。

     1.组织管理

     为保证改厕工作层层落实,市级制定《宿州市2019年度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宿农环办〔2019〕1号),《宿州市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实施办法》(宿农环办〔2019〕74号)等文件,各县区也因地制宜,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2.资金支持

     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农村改厕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19〕72)文件规定,针对农村改厕工程专项资金,市财政补助资金共2716万元,其中埇桥区472万元,泗县640万元,砀山县604万元,灵璧县440万元,萧县560万元。

    3.任务完成

     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2019年度,我市农村户用旱厕改造任务数是67900户,其中埇桥区11800户,砀山县15100户,萧县14000户,灵璧县11000户,泗县16000户,目前已全部竣工。

    4.工作台账

    各县区按一厕一档,一村一厕要求建立了改厕台账,确保账实相符。

    5.质量控制

    各县区已制定行之有效的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农村户厕建设规范》和《农村户厕卫生规范》等有关规范,严各控制改厕材料和施工质量。市农业农村局每月对各县区改厕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整理总结,形成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改造后厕所正常使用,群众满意。

    6.信息报送

    (1)录入信息系统

     各乡镇已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按期及时地将改厕信息录入系统,市级部门对各县区进行数据审核,并据实上报。

    (2)月报送制度

     各县区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每月定时报送相关表格和工作汇报。

     7.技术指导

     为确保改厕工程质量,市级邀请相关专家对改厕技术进行培训,同时,下发农村改厕质量标准,要求各县区对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8.群众满意

     我市在实施农村改厕过程中,积极征求农户对农村改厕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农户积极参与改厕项目,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各级政府以及主管部门充分听取农户建议,因地制宜,并将农户满意度作为考评和验收指标,确保改厕工作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