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019号建议的答复
市人大监司工委:
关于制定《宿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近年来,围绕“三农”发展需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配合立法机关制定实施了《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条例》、《宿州市夹沟香稻米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为我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突出执法监管重点,狠抓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案件查处力度,规范操作办案程序,不断提高执法案件质量和水平,坚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我市农业执法案卷连续多年获评全省及全国优秀案卷。2023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49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228辆次,检查企业6895个次,经营门店37757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57起,罚款262.935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起,挽回经济损失212.01972万元。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一)与履行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局属各科站行业要求和季节性农业生产特点,突出加强农业投入品、动植物检疫、标准化生产、质量检测监管等方面的普法宣传和依法监管。坚持送法到乡村农户、到基地门店、到田间地头,全市共发放种子、农药、肥料等普法“明白纸”20余万份。充分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时机,深入宣传《环境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对全市3400余家(户)规模以上养殖场(户)进行现场环保督查和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切实把“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落到了实处,提升了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业务工作落实的质量。
(二)与综合执法实践有机结合。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增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营造良好的农业行政执法环境。我局围绕种子种苗、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水产品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部署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夏季百日安全活动”等,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禁限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行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在办案过程中开展政策宣讲,将释法说理贯彻于办案全过程;接待来访群众耐心细致,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合理维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理权益;在省市县接壤地和农资门店、城乡接合部等区域悬挂宣传横幅,广泛宣传《种子法》《农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采纳、吸收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列入今后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统筹抓好立法、执法、普法、守法等各项工作,为规范、引领和推动“三农”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综合科(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557-3912616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4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