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87/202306-0005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6-27 发布日期: 2023-06-27 14:1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2023年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市检测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3152788

关于印发《宿州市2023年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6-27 14:1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7

关于印发《宿州市2023年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绿色优质 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方案(2023-2025) >的通知》,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宿州市2023年绿色优质农产品 品牌培育实施方案》,请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627


宿州市2023年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实施方案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农业品牌是产业兴旺的重要标志。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是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实现产业兴旺的重要着力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强产业优供给,树品牌提效益”为目标,做好“土特产”文章,打牢品牌根基,壮大品牌主体,促进渠道对接,强化营销推广,带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原则

本方案支持打造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包括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绿色食品是指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有机食品是指获得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或是其他有机农产品认证单位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明确生产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品牌名称由“产地名+产品名”构成,产地为县区级。

——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立足区域发展实际,统筹产业发展和市场消费需求,因地制宜选准产业,充分结合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历史人文等区域优势,聚焦主导特色产业,坚持标准引领,明确品牌发展定位,制定品牌发展规划,探索一条有稳定质量、有鲜明特色、有文化内涵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之路。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紧盯农业产业发展基础不牢、产品同质化、营销推广能力弱、产销渠道不畅、品牌人才匮乏等问题,整合多方资源,科学精准施策,解决品牌打造难点痛点问题,提高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全面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
    ——市场引领,促进增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领主导产业转型开级,提升产品质量,优化市场供给,促进渠道嫁接和销售转化,提高品牌产品溢价能力。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与农文旅深度融合,拓宽农民致富渠道,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激发动力,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优质优价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广大企业和农民参与打造品牌动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支持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强大合力。
    三、主要目标
    2023年,每个县区培育20个以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推动建设一批质量水平高、供给能力强的农产品原料基地品牌。全市农产品品牌打造能力明显提升,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溢价能力明显提高,品牌引领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作用明显加强。
    四、重点任务
    (一)壮大主导产业,推动全产业链升级。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主导产业。推进产业全链开发,支持建设一批田头冷藏保鲜设施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提升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远输销售等能力。壮大特色主导产业,补齐产业短板弱项,推动农业从种养环节向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二三产业延伸,加快主导产业全链条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提升供给质量,夯实品牌发展根基。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以两个“三品一标”为抓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打造农产品原料基地品牌。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持续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规模,大力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审核审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以高质量供给夯实品牌发展根基。

(三)壮大品牌主体,提高品牌建设运营能力。深入农业品牌建设和电商发展培训活动,加强品牌标准宣贯,增强主体品牌培育和保护能力。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承担区域公用品牌运营职能,统一开展品牌营销传播、渠道开发、品牌保护等,推动构建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品牌共创共护共享。重点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化经营的主动性。

(四)加强宣展推广,提高品牌认知度美誉度。挖掘传统农耕文化精髓,突出品牌特色,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价值,树立品牌形象。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区城公用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形成全方位展示、全媒体参与、全平台推广态势。鼓励开展产地直播,支持优质特色品牌产品参与大型电商直播活动。组建采购商和经纪人队伍,推动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支持构建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实现“以产待销”向“以销促产”转变。

(五)强化品牌管理,促进品牌健康发展。加强品牌授权管理和产权保护,鼓励指导区域公用品牌和授权主体开展商标注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品牌保护协作机制,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用,严厉打击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或者销售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农产品等违法行为。鼓励利用数字技术,优化管理服务,促进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建立品牌建设监测和评价制度,跟踪监测品牌建设效果,不断改进提升品牌建设管理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优势资源,推动措施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经费保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建立品牌激励机制,对支持品牌建设和品牌打造成果突出的组织和单位实施激励。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参与帮扶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品牌使用主体信货直通车支持力度。

(三)完善落实机制。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专门部门负责,统筹制定本辖区实施计划和任务清单,确保措施落实落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每年11月底提交工作进展报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四)做好总结宣传。及时总结品牌建设典型经验和做法,分析品牌成长案例,开展互动交流,完善培育机制。充分利媒体平台宣传推介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成效,营造农业品牌打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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