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87/202107-00036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07-15 发布日期: 2021-07-15 16:3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文字解读】宿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7-15 16:3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7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安徽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宿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治理行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努力让老百姓吃得安全放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起草过程

为做好《宿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究,力求目标明确、数据精准、举措切实,79日形成《宿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局相关业务科站征求意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馈意见1条,其余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对提出的修改意见,经过认真研究,我局全部予以采纳,并作了相应修改。714日通过公平性竞争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715日,《宿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针对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用兽药(以下简称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品种农产品,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治理的11个重点品种分别为: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一枚蛋:鸡蛋;一只鸡:乌鸡;肉牛肉羊;四条鱼: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行动时间为20217月~20246月。

、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科长陈红

咨询电话:0557-390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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