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87/202207-00020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日期: 2022-07-01 15:1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044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0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7-01 15:1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7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

第0044号提案的答复



张保全委员:

您提出的《坚持规划先行,助力乡村振兴》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指出我市的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存在地方特色难体现、长效机制效果差、规划设计不到位等问题,更提出了3个方面好的建议。我局对提案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结合提案中关于强化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高质量推进我市乡村实现全面振兴的建议,我们于4月18日至20日在全市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调研,充分听取县、乡、村从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同志的意见,并走访了部分群众。我们认为提案内容立足实际、统筹考虑,对促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在工作中也进行了采纳运用。

我市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惠农政策倾斜,整合相关涉农项目及资金,做好十大重点工程建设任务,通过产业支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挖掘当地文化资源,将乡村特色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塑造了一批具有农村特色的美丽乡村。同时着力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通过不断探索,逐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结合您提出的《坚持规划先行,助力乡村振兴》提案精神,我们将着力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打造和提升,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宣传培训,共创美丽乡村建设家园

建立起“政府主导,群众广泛参与”的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切实提高了群众参与度。通过对美丽乡村建设意义和内容的宣传,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开展“三清四拆五治理”的积极性。组织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到已建成的美丽乡村现场参观,使他们亲身感受到美丽乡村建设带来的巨大变化,形成内心真正拥护、行动上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大大提升了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增强了他们共创美好家园的信心。

二、规划高标引领,绘就美丽乡村建设蓝图

2020年开始,国土部门正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际,明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结合农村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建设、文化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和精准扶贫攻坚战进行编制,确保美丽乡村建设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一是中心村选址要合理;二是规划布局科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民住房等布局要合理;三是规划要能体现村庄特色、历史人文、地域特点和发展方向;四是规划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五是规划要符合农村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三、资源要素整合,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实施

我市按照“政府投入、村级自筹、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在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市、县(区)两级财政同步安排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和先导作用,同时安排各县区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用于建设,确保美丽乡村建设顺利实施。

四、产业项目支撑,夯实美丽乡村建设根基

建设美丽乡村,产业是根基,富民是核心。持续整合资金、集中要素、加大投入、强力推进中心村产业发展。持续将中心村建设、环境整治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就业增收结合起来,依托各类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着力扩大“一村一品”覆盖面,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及休闲度假、观光体验等特色农业,一批“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断发展壮大,他们带领村民发展规模、设施、高效农业,呈现特色化、规模化发展趋势,既解决了部分劳动力就业,又增加了农民收入,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筑牢村庄根基。

五、精神文明倡导,繁荣美丽乡村建设文化

美丽乡村建设要立足于精神文化领域建设,做到“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协同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提高村民综合素质,传播社会正能量,形成良好的文明新风尚。持续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立完善“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并充分发挥作用,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尊良俗、去低俗、除恶俗,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二是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五好家庭、最美庭院、星级文明户、“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评选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三是发掘优秀民间文化资源,传承保护乡村特色文化,大力培育文明新风,用好、管好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和文化广场,大力开展科学普及、文艺演出、全民健身等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坚持群众主体,广泛开展农民普法教育,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六、地方文化挖掘,保留美丽乡村建设特色

美丽乡村建设中,充分挖掘本地本村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家风文化、农耕文化等,传承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对古树古居进行保护,村内自然环境尽量保持原生态。尽量保持地方特有的建筑风格,把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展现城市居民向往的乡土气息和乡村风貌。

七、长效机制落实,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久美

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切实把长效管理作为有效巩固美丽乡村创建成果、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程落到实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继续做好村庄保洁、河塘沟渠清淤等环境清理,落实村庄绿化养护,强化道路、路灯、公厕、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管理,保持为民服务体系通畅,实现“公共卫生保洁好、园林绿化养护好、基础设施维护好、公共服务运行好”的总体要求。同时广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好儿女、好婆婆、好媳妇”、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美丽庭院”等评选活动,通过示范引领,激励和引导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断提高群众的文明法治意识。修订完善“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教育引导村民尊良俗、去低俗、除恶俗,规范村民言行,形成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大力实施村民自治、德治、法治“三治结合”,积极推进乡村治理。

有张保全等各位委员的关心、支持,我们有信心通过不懈努

力,在我市塑造出一批建设效果更加明显、设施更加完善、功能更加齐全、更具有示范引领的美丽乡村,为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更加希望各位委员能一如既往地对我市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57-306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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