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水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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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4-25 10:12
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渔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渔业生产和结构调整,
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养殖证制度,研究提出并组织落实渔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
2、 实施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承担其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编制并上报。提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其预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
3、 拟订养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的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负责渔船、渔机、渔具、渔港、渔业船员的监督管理。
4、 负责渔业资源、水生生物湿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负责水产苗种管理,指导水生生物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5、 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和监督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渔业节能减排工作。
6、 核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证、捕捞证,规范水产养殖、捕捞和苗种生产秩序。
7、 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和渔船登记管理,保障渔业生产安全。
8、 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建立养殖档案,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站长:范晓惠,联系方式:0557-3917367
办公地址:高新区汴阳三路华瑞大厦30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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