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87/202001-00040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5-31 发布日期: 2019-05-31 23:2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5-31 23:28 编辑:农业农村局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提案提出后,市农业农村局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韩维礼副市长、张海虹副市长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认真学习吸纳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提案建议,结合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际,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现将具体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在垃圾处理方面,我市初步建成有设施、有技术、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各县区也全部通过省级陈年垃圾集中清理和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验收,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日常工作基本由专业的市场化保洁公司进行,日常保洁覆盖到自然村,基本实现日产日清,初步实现了“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区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在厕所建设方面,我市2017年、2018年共计完成22.7万户改厕工程。2019年,截至5月底,全市农村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竣工 22500 户,占年度任务 67900 户的 33.14 %,农村公用厕所建设竣工9047座。

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全市89乡镇政府驻地至2020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数总计90个,目前已经建成了49个,正在实施建设41个。全市2018年度45个美丽乡村中心村至2019年底需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43个,目前已完成24个,正在实施建设19个。

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全市已有188个省级中心村和89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先后通过省级美丽乡村考核验收。2015年度、2017年度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均位居皖北前列,2016年度泗县、埇桥区进入皖北先进县区行列,美丽乡村已成为建在农民心坎上的民生工程。2019年,我市加快建设进度,抓紧完善提升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塑造特色、打造亮点,确保软件得满分、硬件得高分,必将圆满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全省超平均,皖北保先进”的工作目标。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结合您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对下一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思路进行了调整完善。2019年,我们将以“三大革命”“三大行动”为重点,多措并举,久久为功,扎实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一)坚持科学规划,绘就乡村美好蓝图。

为打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我市按照“城乡一张图,规划全覆盖”的要求,突出实用,高标准、高起点谋划部署了县区村镇体系编制规划工作。一是不断完善编制规划。以“突出实用性,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为原则,以农房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水平。村庄规划基本要求将纳入村规民约,并在村内展示规划成果,确保村民看得到、看得懂。二是有效管理村庄建筑。通过推进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持续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不断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2019年将完成到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到2020年,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将达到100%。

(二)加大宣传引导,发起整治全民战。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我们既狠抓硬性任务,也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争取达到“两手都要硬”。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公众号、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密集进行宣传报道,如:市电视台制作《健康咨询》、《生活大调查》等节目。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如市爱卫办4月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通过开展开创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发动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自觉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来。

二是开展评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健康促进学校、健康村和健康家庭等评选创建活动,激发村民整治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强化农村人居环境主力军建设。通过党员率先示范,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通过规范落实“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是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自治管理。

通过建立健全村民评议会、环保理事会等群众德治组织,采取群众评议、老党员老干部监督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批评督促并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引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行改善人居环境。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古树名木保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门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民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自治为主。

(三)瞄准主攻方向,强力攻坚“三大革命”。

2019年全市开展以“三大革命”“三大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特别就垃圾处理、厕所改造、污水治理三方面制定了《宿州市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实施办法》,通过不断加大三大革命工作力度,持续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狠抓农村环境整治“三大举措”,强力推进垃圾治理。一是全面深化推进垃圾收转运储市场化工作。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完善日常保洁管护机制,建立财政补助、农户交费、市场参与的运营机制,提高垃圾市场化收转运储覆盖率,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县(区)、乡镇财政预算,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不断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做好各县(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2019年度已完成10个乡镇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统筹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三是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对全市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一制定整治方案,一处一策,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建立全过程管理清单,实行滚动销号制度,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

突出农村污水处理“四个提高”,科学开展污水治理。一是持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成。2018年,全市5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启动建设,3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启动启动提标扩容工程。2019年,我市将完成57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2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的任务,并且埇桥区行蓄洪区9个保庄圩污水处理站将建成并运营。到2020年,全市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都将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将明显提高。二是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水平。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污水。三是科学提高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乡镇政府驻地采用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模式,城市周边乡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步推进管网覆盖范围内农户卫生厕所改造,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污水治理需求。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处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四是进一步提高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力度。所有污水治理设施都定期开展污水收集系统、终端处理系统的常态化运行巡查维修、设备更换等工作。一是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水平。

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四项工程”,持续深化“厕所革命”。一是合理推进公共厕所工程建设。不断加快村庄公共厕所建设,在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旅游村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因地制宜,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在自然村建设公共厕所。新建和已有公共厕所要达到公共厕所三类标准。二是科学推进户用厕所改造工程。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采用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并且鼓励农民户用厕所进院入室。探索粪污肥料化、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坚持建管并重,引导和推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政府引导、村级组织和农民参与、市场运作三者相结合的改厕后续管护机制。三是稳步推进改厕资金保障工程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农民自愿改厕(市级奖补标准按照400元/户执行),支持整村推进农村改厕,重点支持厕所改造、后续管护维修、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优先支持乡村旅游地区的旅游厕所和农家乐户厕建设改造,并且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维护机制,提高后续管理资金保障水平。同时,我市按照农户受益、农户付费的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标准,逐步建立农村改厕农户缴费制度。四是持续完善改厕后续管护运行机制工程建设。我市坚持建管并重,研究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将从5个方面着力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农户参与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1、加强管护能力建设。推进管护公司严格落实“十有”建设标准(即有场所、有牌子、有车辆、有人员、有电话、有制度、有经费、有配件专柜、有活动记录、有粪液利用),不断增强管护服务能力。2、提高管护服务质量。及时公开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服务电话,并由各县区加强对原厕具中标供应企业、施工单位、管护公司的监督管理,对质保期和质保范围内出现问题,由原厕具中标供应企业和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免费维修;对质保期和质保范围以外的问题,由管护公司或管护服务站及时进行维护,保质期切实提高改厕使用效率。3、强化改厕使用宣传引导。采取明白纸、广播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引导农户规范使用、维护厕具,严禁将生活废水倒入化粪池、将菜叶和食物残渣等硬物杂物扔入便器,培养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4、抓好粪液粪渣处理利用。按照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原则,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粪液粪渣综合利用模式和生产技术,鼓励现有生物肥或堆肥厂通过升级改造接纳粪液粪渣,进行资源化利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粪液粪渣作为有机肥加以使用;对有使用需求的散户,在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将渣液留给农户自行施肥。5、结合污水治理推进改厕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

(四)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强化督查考核,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调度考核,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每季度召开1次现场观摩会。将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市环保督查,作为县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除改厕资金于年初据实拨付外,其他资金均根据季度排名,以“以奖代补”的形式下拨。

深化污染防治,保障整治成果 。通过与县区政府签订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对政府的目标考核中,强化工作考核。开展县处级、科级领导干部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领导干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能力素质。严把项目审批关,积极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防污染向农村转移。制定《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激励流域行政区水环境保护积极性,补齐流域联防联控体制短板,探索建立水环境保护资金筹措机制,统筹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协调均衡开展。

(五)突出乡村特色精心塑造一村一品

我市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始终将乡村特色和环境整治相结合,着力塑造一村一品。按照《宿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宿州市2019年度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等文件安排,通过采取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村庄建筑体量和风貌管理等举措,将有力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塑造一批具有特色的美丽乡村。

1、突出历史文化,塑造传统村落一村一品。

我市在《宿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强调要“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鼓励对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建筑合理利用。”2019年,经市住房和建设局申报、省级传统村落及相关领域专家评审认定,我市灵璧县虞姬乡虞姬村、萧县杜楼镇鞭打芦花车牛返村、砀山县李庄镇李园新村吴庙村、埇桥区时村镇时村老街、泗县黑塔镇马场村成功评上省级传统村落。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对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禁止拆旧建新、拆真建假,防止建设性破坏。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开展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二是深入挖掘传承。传承文化遗产全面保护村落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重点保护文物古迹和传统建筑,积极保护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注重传统文化、生活习俗的延续,留住乡愁记忆。三是大力加强村落风貌管控。传统村落中各类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保护发展规划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核心保护区要严格控制各类建设行为,建设控制地带要严格控制新建农房的层高、体量和色彩,禁止拆旧建新、拆真建假,防止建设性破坏。四是整治完善村落基础设施。正确处理保护传统村落与改善村民生活条件之间的关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优先安排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完善村内道路、供水等设施,整治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等环境,加快垃圾污水和水口、水系治理。五是合理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充分挖掘传统村落蕴含的历史、文化、艺术、习俗、美食等多种价值,针对不同类型文化遗产资源,提出合理的保护性开发利用方式和措施,适度有序发展传统村落旅游、休闲度假、文化创意等产业,形成空间环境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共保共建共享机制。六是准确定位村落特色产业。鼓励引导村民利用承包地或自有房屋发展传统农产品、美食、手工艺等特色经营,打造一批特色种植业、休闲观光农业、传统工艺生产基地等。充分利用传统村落生态环境优势和文化元素,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精品旅游景点、线路、片区,促进休闲观光、健康养生、传统文化体验、红色文化等乡村旅游业发展。组织实施“互联网+传统村落”行动,积极融入新业态,加强地域特色产品营销策划,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2、围绕分类指导,塑造美丽乡村一村一品。

2019年,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完成45个2018年中心村验收工作,完成72个2019年度中心村建设工作。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塑造一村一品,在建设模式上、进度上、政策支持上不搞一刀切,使美丽乡村建设真正符合城乡发展规律,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符合群众发展要求;把“风貌整治、塑造特色”作为村庄建设的主导模式,彰显乡村特色,体现田园风貌,注重文化传承,防止“千村一面”。

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方面,分别按照资源禀赋和建设模式进行分类指导。按照资源禀赋分类,可分为城郊型村庄和乡村型村庄两大类。按照建设模式分类,可分为:改造提升性村庄、拆迁新建型村庄和旧村整治型村庄三代类。

对于城郊型村庄,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影响,合理控制村庄规模,强化与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衔接,不断改善村庄居住环境。

对于乡村型村庄,充分考虑丘陵、平原、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和产业发展需求,注重与环境协调,合理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空间布局过度分散,营造清新优美环境和浓郁乡土风情。其中:在种植型村庄,结合种植类型,推进规模化、绿色化生产,促进村庄环境与田园风貌相结合;在养殖型村庄,注重污染治理,严格保护环境;在林业型村庄,结合林特产品生产和生态保护需要,适度集中布局,促进村庄环境与林业生态建设相结合;在旅游型村庄,根据旅游资源特点,统筹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安排旅游服务功能,注重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村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专项保护规划,严格保护传统村落和特色村落,整治影响或破坏传统特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妥善处理新建住宅与传统村落之间的关系。

对于改造提升型村庄,在原有规模基础上进行改扩建,逐步完善基础设施,美化村庄环境,引导周边散落的居民点向村庄集中,有序推进改造提升。

对于拆迁新建型村庄,在选址安全、布局合理的基础上,按新型社区标准进行建设。其中,规划将被纳入城镇建设用地的村庄,按城镇标准建设新社区。

对于旧村整治型村庄。有步骤地开展危旧房改造,改善村庄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六)加大资金投入,多方筹集整治经费。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美丽乡村和农村环境治理财力保障工作,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全力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预算投入保障。2019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1000万元,其中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6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400万元。同时,市级财政预算增加安排农村双基建设专项10000万元,重点用于农村“三大革命”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为支持县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县区建设任务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县区。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强与省财政厅沟通汇报,争取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县区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支持力度。四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我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脱贫攻坚同步推进,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完善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已正式公布脱贫摘帽的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可根据巩固脱贫成效,将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鉴于我市灵璧、砀山、泗县、埇桥区已脱贫摘帽,将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资金整合投入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的力度。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3067753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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