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6 15:24 编辑:sznyncj 来源: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字号:

 

2021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抓实抓细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8次,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局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带头讲法治课,坚持做到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化解农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的法律“六进”活动中,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局普法志愿者,以展板展示、接受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普法教育,确保法律宣传不留死角。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安排,培养执法业务骨干成为普法讲师,结合本单位职能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二、推动重要涉农法规立法进程。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市涉农领域地方立法进程,落实人大常委会 2021年立法计划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工作,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充分发挥涉农法规规章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

三、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始终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上下功夫。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综合科(政策法规科)牵头协调和督导落实。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讲法治课,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明确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细化了责任清单,坚持以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始终强化法治思维,注重在全面履行职能、依法依规办事上下功夫。为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做好服务,我局逐步优化办事程序、清理涉农项目,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一是强力推进“证照分离”工作。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严格落实便民服务要求,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采取网上申请、审批办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形成“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并报送至市商改办。二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情况,对我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经过修订我局权责清单从98项调整为27项,公共服务清单从60项调整为43项,5项中介服务全部取消,行政处罚从63项调整为14项配套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含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三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要求,我局梳理完善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列明主管部门、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调整我局2项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对3项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提高服务便民化水平。四是做好市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送审工作。围绕“聚焦县区(园区)管理实际和市场主体需求,将能够下放的经济管理事项赋予县区(园区)行使”目标,主动与市营商环境办沟通,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将我局权责清单中10个行政许可事项,除1个取消外,其余9个行政许可事项均下放,并报送市营商环境办审查。

始终强化文件管理,注重在科学决策、规范执行上下功夫。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做到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我局严格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宿政发〔2016〕9号)等文件,切实规范制定程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注重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专家学者和公众的意见,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内容合法。年度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出现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没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减损其义务的情形。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报送市司法局前置审查、出台后报送备案,防止违规发布规范性文件,确保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二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到应清必清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我局组织人员对民法典涉及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做到主要内容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不一致的,予以修改。并将清理结果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予以公布。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做到应聘必聘通过印发《宿州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安徽三联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委托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评估、经济合同制定、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经济谈判、风险防范、纠纷调处等工作,坚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农业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调查了解单位内部具有律师资格人员情况,及时向市司法局汇报了农业农村局现实情况,因单位内部无符合公职律师条件人员,司法局答复属于政府合法性缺项。

)始终强化创新意识,注重在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果上下功夫。2021年以来,我局扎实开展各项综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形势稳定。一是聚焦改革任务,执法体系有新加强。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采取高位推进、压实责任、挂图作战等方式,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细。目前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已基本做到职能整合到位、人员调配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装备配置到位、经费保障等五到位,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运转正常,业务开展有序有力有效,形成了一批具有宿州特色的做法,中国农机监理杂志对我市创新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二是聚焦队伍建设,执法能力有新提高。突出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自学相合、理论研讨与观摩交流相结合等,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养。围绕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认真组织开展以政治练兵、专业练兵、实战练兵、军训练兵、竞技练兵为主要内容的岗位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执法质量有新提升。紧盯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等区域,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重点产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采取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开展地毯式全覆盖的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21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656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937辆次,检查企业280个, 经营门店1009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61起(其中种子  141起,农药67起,肥料8起,兽药20起,动物检疫82起,生猪屠宰14起,饲料1起,渔政28起),结案270起(其中种子102起,农药48起,肥料7起,兽药18起,动物检疫60起,生猪屠宰10起,渔政25起),罚款320.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挽回经济损失595.8万元。四是聚焦制度机制,执法基础有新进步。建立健全配套规章制度,着力定准岗位职能、压实工作责任、厘清执法边界,制定并公开执法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注重畅通信息举报渠道,设立了综合执法24小时热线投诉举报电话,从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积极开展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继萧县、灵璧县取得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之后,今年5月,我市埇桥区又荣获了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称号目前处在全省领先地位。8月份,我局建成市级渔政信息指挥中心平台,实现了黄河鲤保护区水域视频监控全覆盖,确保了渔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截止目前,全市共配备执法记录仪28部、执法车17辆执法艇5、执法无人机2为全面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坚强的基础保障。

四、灵活方式方法,落实普法工作任务

突出重点抓普法。坚持把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全市“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符离镇符北村,开展宪法宣传。组织局干部职工进行宪法法律知识测试,58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参加考试,参试率达到100%。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

创新思维抓普法为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营造良好的农业行政执法环境。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在办案过程中开展政策宣讲,将释法说理贯彻于办案案全过程;接待来访群众耐心细致,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合理维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理权益,增强办案透明度和认同感,有效化解矛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多种形式抓普法。坚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农民丰收节、“江淮普法行”、“3.15”、宪法宣传周、农资专项整治、放心农资下乡、午收午种、秋收秋种、基层调研等时机,着力加强《农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承包法》、《畜牧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确保行有方向、止有依据。在普法方法上,采取授课辅导、以会代训、广播会、座谈会、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全年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7.92万份,发送短信22余万条,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