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部单一农产品保护地方性法规出台
《宿州市夹沟香稻米保护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发布日期:2023-05-29 09:04 编辑:代鹏程谢文东 马竞 来源:拂晓新闻网 阅读: 字号:

拂晓新闻网讯 5月26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宿州市夹沟香稻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批准,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专门针对单一农产品保护进行地方立法,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条例》共18条,明确了我市行政区域内夹沟香稻米的种质资源保护、种植、加工、销售、知识产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等。同时,细化了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通过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凝聚做好夹沟香稻米保护和发展的工作合力。

长期以来,夹沟香稻米一直是宿州特色农产品的“金字招牌”。其种植历史悠久,风味出众,清嘉庆年间曾作为贡米进入宫廷,有着“一家煮饭十家香,十家煮饭香满庄”的美誉,2019年成功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当前,随着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推进,夹沟香稻米以埇桥区夹沟镇原产地为依托,逐步形成了集种植、加工、销售等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但在现实中,仍面临着品牌影响力弱、环境适应性差、市场占有率低等突出问题,需要从地方立法层面,加强对夹沟香稻米的系统保护和监督管理。

“制定这个《条例》,是解决夹沟香稻米保护和发展问题、助力宿州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现实需要,有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张友群告诉记者,《条例》明确,市、区政府应将夹沟香稻米保护和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条例》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要定期对夹沟香稻米种质资源进行普查,建立档案;同时加强夹沟香稻米种子提纯工作,对育种、示范推广、种质资源保护等予以扶持。此外,《条例》还规定了依法划定夹沟香稻米生产保护区,加强“夹沟香稻米”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和保护,促进夹沟香稻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眼下,在夹沟香稻米核心产区——夹沟镇镇头村,村民们正在稻秧育苗,待午收结束便开始1600余亩的香稻米连片种植。“《条例》必将对夹沟香稻米的品质提升、品牌推广等起到推动作用,也有利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孔聪聪说。   (记者 谢文东 马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