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认定“市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名单及推荐参加“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6〕86号)精神要求,经各县区自行推荐、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审核评比,拟认定砀山县丰产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0家农机合作社为“市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拟推荐萧县金丰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等6家合作社为“省财政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实名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期:2026年4月17日至23日
联 系 人:杨皖军
联系电话:0557-3049058
电子信箱:sznjj0557@163.com
通讯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337号金茂商城1号楼四层(农机局)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7日
认定“市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名单
砀山县丰产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砀山县继锋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萧县金丰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萧县美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宿州市春雨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宿州市瑞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灵璧县立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事中心、灵璧县渔沟镇吕氏农机专业合作社、泗县端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泗县四山农机服务合作社。
推荐“省财政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砀山县丰产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萧县金丰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宿州市春雨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灵璧县立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事中心、泗县端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灵璧县渔沟镇吕氏农机专业合作社。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4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