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25项“规划超期。故黄河砀山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超期”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规划超期。发现全省37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中有31个规划已过期,我市故黄河砀山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超期。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措施
落实属地责任,科学调研论证和修编本行政区域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方案,按规定程序审定印发和组织落实,推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规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
四、目标任务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超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修编的前期调研、基础性材料收集等,形成修编规划初稿。2024年12月底前按规定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完成审定发布工作。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为扎实推动黄河鲤保护区规划修编工作,我市高度重视,及时进行部署落实,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故黄河砀山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超期”整改方案》,定期召开调度会、检查、月调度等形式,推进加快修编工作进度。砀山县根据整改要求,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抓好整改任务落实,2023年7月28日,砀山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通过了黄河鲤保护区规划修编方案,会议遴选出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承担黄河鲤保护区规划修编工作;2023年8月下旬,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工作组开始进行规划修编的前期调研、基础性材料收集等;2023年12月底前,形成修编规划初稿;2024年4月下旬,征求砀山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6月22日,砀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7月上旬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送审稿;10月下旬,砀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024年11月21日,砀山县农业农村局印发《故黄河砀山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2024-2030)》;2024年12月12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宿州市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五条)整改验收意见的通知》(皖农渔函【2024】970号),同意通过验收。完成整改任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渔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42731
电子邮箱:ahyy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