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自评情况

发布日期:2020-01-19 15:53 编辑:陈宇 来源: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字号:

宿州市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绩效

自评情况


     收到《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宿民生办〔2019〕6号),市美丽办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按照《2018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皖美办发〔2019〕1号)和《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办法》(宿美办发〔2019〕10号)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在各县区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县区自报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进度情况,市美丽办组织人员分组进行现场考评。现将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工办〔2019〕7号)文件精神,我市共有72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砀山县6个、萧县15个、埇桥区15个、灵璧县16个、泗县20个。按照《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办法》要求,本年度目标任务为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的70%左右,目前已完成工程进度的87.68%。

       二、绩效自评情况

       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分值102分,自评98.07分)

        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要求,宿州市2019年度72个省级中心村多数已完成年度目标建设任务,各县区自评和工程进展情况基本一致。一是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各县区在规划过程中围绕省、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规划团队进行规划,多次召开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群众座谈会,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结合中心村的村庄特色、历史人文、地域特点和发展方向以及省规划要求,对中心村的选址、人口规模、预留发展空间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讨论,调整完善规划成果,规划体现中心村特色和地域特点。二是重点建设任务按序时完成。公共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施、道路硬化、村庄美化等建设工程多数已基本完工,亮化、绿化、特色打造等提升工程成效明显,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不断完善。通过“三清四拆”集中整治、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城乡一体化运行等途径,配齐镇村环卫保洁人员,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和卫生保洁的长效运行、管护。三是产业基础不断增强。通过整合项目,加大培育力度,2019年度72个省级中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超过10万元;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土地适度流转、经济效益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四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各类评选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体活动、普法教育活动,丰富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健康生活、文明生活的理念更深入人心。五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随着村环境的优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的完备,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推进2019年度省级中心村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按照建设要求,加大调研力度,进一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争取年底工程类项目大头着地,2020年上半年进行亮点打造和特色提升,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及早谋划启动2020年度省级中心村项目建设。2020年度省级中心村申报工作已启动,12月上旬申报结束,争取年底前完成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设计,谋划项目资金整合等工作,力争工程早开工、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