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州市“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市级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10 09:57 编辑:sznyncj 来源: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字号:


 

按照市民生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各县区开展了绩效自评,并于12月初赴各县区实地查看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开展情况。现对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农办函〔2020〕974号)要求,将市级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16分)

(一)推进及时性(8分)

一是加强工作谋划。出台《2020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要点》,明确将产业扶贫提质增效作为全市农业农村部门2020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对全市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会同市扶贫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宿州市“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及时启动“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5月15日,在阜南召开的全省产业扶贫会议上我市作交流发言);印发《关于建立行业扶贫政策协商机制的通知》,建立行业扶贫政策协商机制,召开行业扶贫部门联络员会议,加强与扶贫、人社、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政策衔接融合,推动产业扶贫政策与就业扶贫、金融扶贫政策紧密对接,有效发挥政策的协同效应和叠加作用。

二是加强工作推进。4月21日,召开全市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推进会,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0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安排,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11月3日,印发《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产业扶贫仍需进一步提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压实局属各单位责任,强化问题整改,以问题的高质量整改推动产业扶贫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三是加强督查调度。建立每月调度制度,督促县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建立暗访制度,先后多次对县区“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作进行暗访调研,重点对各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情况进行核实,暗访情况及时反馈给县区,要求举一反三,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年度任务按时完成、各项产业扶贫政策精准实施。

(二)信息有效性(8分)

一是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涉农领域问题整改推进会,要求明确扶持对象,进一步做好具备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发展条件贫困户精准摸排和大数据平台标注工作。二是召开行业扶贫政策联络员会议,与市扶贫局就大数据比对问题开展交流。三是联合市扶贫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具备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发展条件贫困户精准摸排和标注工作的通知》,督促县区做好具备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发展条件贫困户精准摸排和大数据平台标注工作,确保平台信息真实有效。四是每月从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导出县区汇总数据、随机查阅具备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发展条件贫困户录入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县区整改。五是及时报送各类信息材料,从无延误、遗漏。

二、园区建设完善(6分)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县区创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贫产业园。一是明确建设标准。在征求县区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园区建设标准,印发《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建设标准的通知》(宿农〔2019〕70号)。目前,全市建成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379个,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13.13%。二是明确园区功能。着力打造引领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的示范基地、贫困人口创业就业的平台、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将园区带贫任务作为重要建设标准,明确通过入股分红、务工就业、订单等方式带动10以上贫困户,其中带动务工贫困人口至少3人年就业收入不少于5000元,带动分红收入达到省三大行动意见最低收益要求”;明确园区建成后产权归属村集体,每年为村集体带来分红或租金收入不少于2万元。三是加强运营管理。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完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扶贫基地长期发挥作用。

三、主体带动(12分

(一)带动稳定性(6分)

一是促进帮扶对接。我局于2017年组织编制了《宿州市百家农业龙头企业产业扶贫案例选编》,各县区也组织编制了《特色种养业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发至各贫困村和部分帮扶干部,作为学习参考。指导驻村扶贫工作队搜集、整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两个方面的信息,促成帮扶需求、帮扶意愿对接。目前,全市共有1219家经营主体带动39038户贫困户享受产业发展“红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8.14%。二是加强政策激励。建立主体带贫激励机制对带贫数量多、效果好、达到带贫标准的经营主体,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示范评定、典型选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切实增强主体带贫意愿,解决“愿带动”问题。目前各县区均已出台主体激励政策,并根据带贫情况兑现相关奖励,已累计兑现奖补资金2011.99万元全市每个贫困村都已至少建立或引进1个从事村主导产业的企业合作社,“一村一品”贫困村农产品均有稳定销路三是持续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加强与结对共建县、电商企业、高校的联系对接,开展展示展销、订单销售、远程种养、“扶贫832”平台“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活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帮助有需求的自种自养贫困户和带贫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今年以来,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农产品直供直销信息1414条,帮销各类农产品3.8万吨,价值13138万元,农产品滞销问题基本解决。砀山县以“梨花节”为契机,书记、县长化身网络主播,为砀山酥梨等农产品代言。协助扶贫部门开展扶贫产品认定。

(二)利益联结机制(6分)

一是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支持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和入股分红等方式,与贫困户构建“带得准”“带得稳”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切实杜绝“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现象。二是明确带贫标准。严格执行省厅制定的贫困户主体带动标准制定完善带贫主体激励政策措施切实提高主体带贫质量。三是推行规范合同文本。按照各种不同利益联结方式,指导县区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合同文本,目的是规范合同双方行为,加强契约的柔性制约力,尽量避免机会交易行为发生,确保合作各方互惠共赢。目前全市经营主体共带动贫困户数39038户,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8.14%,其中入股分红38303户、务工就业3347户、订单生产2731户、土地流转1119户(部分被带动贫困户统计数字有交叉)。

四、自种自养到户项目实施(6分)

持续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壮大特色产业规模,对达到发展标准的自种自养贫困户给予奖补2020年,全市共计实施63082个自种自养项目,其中砀山县、萧县、埇桥区、灵璧县、泗县分别实施2761712594728586136973个。50110户贫困户农业特色产业稳定发展并保持达标水平以上,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57.06%。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农办函〔2020〕974号)要求,需市级自评项目为6小项 ,总分值为40分,经自评,实际得分为40分。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9日